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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说的魅力鲁迅小说的魅力鲁迅创作小说抱着“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的主张,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用意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我怎么做起小说来》)。所以,他始终关注“病态社会“里有精神“病苦“的人们,表现农民和知识分子的精神苦痛和麻木的灵魂。《狂人日记》揭示了“吃人“的封建礼教的弊端和狂人“被吃“的心理恐惧、害怕和绝望;《药》表现的是华老栓们的精神的荒芜与愚昧;《孔乙己》表现了“看客“的冷漠和无聊;《故乡》表现的不是乡村的诗意,而是少年朋友闰土在物质贫穷的背后更有精神的贫困和麻木;《阿Q正传》更是描摹病态人生的精神病态的雕塑;《示众》就是让“看客“的精神病态来“示众“;《祝福》里的祥林嫂的“死“与传统文化有关,更与她自身因“相信“而产生的心灵恐惧有关。《呐喊》、《彷徨》为中国社会变革过程中所可能遇到的思想屏障和精神阻力提供了丰富的形象展示,揭示了中国社会和人生的思想病症和病因。思想启蒙者的鲁迅用小说揭示病态人生显露出思想的深刻与独特,还有他丰富的历史感受和生命体验。这些感受和体验进入小说,不但有表现外面世界的“复杂“与“真实“,还有内面世界的“真切“和“深刻“。鲁迅思想和文学的不可替代与深刻,除有“风沙扑面“的社会历史底蕴,还有复杂而独特的个人体验,并且这鲁迅的体验进入了他的文学,《孔乙己》和《示众》里的“看与被看“,何尝没有他少年时代的经历和“幻灯片事件“留下的刻骨铭心的感受。《祝福》里在“祥林嫂“的故事外,还设置了“我“的故事,祥林嫂的故事就发生在“我“的故事里,二者交织在一起。“我“,一个离家的精神流浪者,在回到家乡的短暂时间里,听说和看到了祥林嫂的故事,直至她的死,“我“显然脱不了干系,至少精神上不可能轻松。“我“在祥林嫂死亡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软弱无助不也是对启蒙者与被启蒙者关系的质疑么?我“的赶快离开不过是先救出自己,从此也就不可能有了生活的“懒散“和“舒适“。鲁迅不是在“文学与社会历史“单一的对应关系中写作小说,而是从个人体验、历史传统和社会现实的深层结构里建立起复杂的意义关系。
鲁迅是创造文学新形式的先锋,他借鉴西方文学形式,转化传统文学手法,经过自己不断的创新和实验,开创了中国小说的现代形式。在他看来,“没有冲破一切传统思想和手法的闯将,中国是不会有真的新文艺的“(《坟·论睁了眼看》)。所以,他主张“向外,在摄取异域的营养,向内,在挖掘自己的魂灵,要发见心里的眼睛和喉舌,来凝视这世界,将真和美歌唱给寂寞的人们“(《且介亭杂文二集·中国新文学大系二集序》)。大胆吸收异域的文学营养是鲁迅小说的艺术经验。他吸收了西方文学表现心理的多种手法,如对梦境、感觉、潜意识和变态心理的描写。如《狂人日记》有大段大段的心理描写,表现狂人复杂的心理感受,《阿Q正传》也大量表现了阿Q心理的潜意识与显意识,如对革命成功的想象性满足,从自卑到自尊的心理转化,阿Q精神胜利法的实质就是以主观心理上的想象和虚构的胜利去代替和转化现实客观世界的真正失败,阿Q始终处在心理与现实、主体与客体、想象与真实的世界之间,他从失败到胜利的心理转化也是小说艺术的精彩之笔。小说《肥皂》、《伤逝》、《白光》、《兄弟》等都大量使用了心理描写手法,揭示了人性的复杂与心灵的深度。鲁迅还吸收了西方文学的象征和隐喻技巧,并且形成了自己的象征意象系统,如《狂人日记》里“月亮“与“夜“,《药》里的“药“,同时作品的主题也是象征的、隐喻的。《狂人日记》中的“狂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的人,他的“病情”、“病况“毫无意义,他是怎么发狂的,该如何去医治,对小说的主题都不是很重要。狂人是一个象征符号,没有现实的对应物,他“发狂“的心理感受……先觉者“的清醒思考合二为一,只有从艺术的象征与虚拟性上才可能完全理解狂人形象的寓意和小说的象征主题。《药》也是象征小说,它采用明暗两条线索,设置有两个故事,表面上是写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做药给儿子治病,暗地里隐藏有先觉者夏瑜被害的故事,二者借助有“象征“意义的“药“连结起来,表现了先觉者和被启蒙者的双重悲剧,传达了一个象征性的主题:什么是医治华夏民族的精神药方?《孔乙己》也有象征,它所设置的“看与被看“结构本身就是一个象征,其中有一个细节。写孔乙己极高兴和自豪地告诉小伙计,“回“字有四种写法。这实际上也是一个象征,表现孔乙己作为传统知识分子的悲剧意义。一般语言有语义、语音和语法,语言文字形状对语言意义并无多少影响,即……回“字有四种写法,它的意义还是一个,用法也没有改变,读音也是一样。语形是汉字书法的居所,就语言的意义而言,但它却是最边缘性的,改变不了语言本身,中国的传统知识分子因拥有自己的一套语言和文字,并守住其意义,而拥有自己的话语特权。他们以创造话语意义为天职,以使用语言符号为手段,确立社会和人的价值意义,从而也确立了自身的意义。如果他们在对语言的基本元素:语义、语音和语法的运用和阐释上变得无所作为,也证明了他们自身已逐渐被社会边缘化而陷入意义的漂浮状态。当孔乙己为自己知……回“字的多种写法而沾沾自喜时,象征他生存意义的无根状态和喜剧性命运已昭然若揭,读者已了然于心。可以说,鲁迅使用的这一“回“字与其他小说中的“药”、“风波”、“祝福”、“肥皂”、“故乡““示众“和“离婚“都有象征的意义。
具体的例子
“示众“是小说《示众》里的中心情节,它表面上写实,多用白描,描写在“盛夏“的“酷热“里,牲畜与飞禽就只能发出生理上的“喘气“,比牲畜和飞禽高级的人却耐得住暑热立在十字路口观看穿“白背心“男人的“示众“。他们“仰起脸“,伸着“脖子“,“挤“进“挤“出,寻看”、“研究“着“看“,“相互““看“,不断发出“好看”、“多么好看“的赞叹声。他们没有姓名,没有自我,没有精神和思想,只有“四肢”、“五官“上的差别和感觉,只有年龄、面相和性别的不同。有“小孩子”、“秃头老头子”、“穿白背心的男人““红鼻子胖大汉”、“老妈子”、“胖脸”、“椭圆脸““长子”、“瘦子“和“猫脸“的不同,但他们都是“看客“是没有自我意识和精神灵魂的无聊的、冷漠的看客,这一点他们是相同的。人能区别于动植物的,是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灵魂,是意识的高等动物,有独立精神的思想者和行动者。我们实在看不出《示众》里的“看客“与一般动物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区别,也许他们是一群能站立的动物,不同的是可能能够忍受和抑制生理上发出的热的反应而不……舌头“,鼓“肚皮“地去“看“。人与人的区别在于有自我意识和精神情感,而他们的不同却是生理自然和性别差异,他们有“类别“,而无“个性“有动作而无“思想“,有“外形“而无“情感“。他们所做的“挤”、“说”、“指点”、“叫喊”、“喝彩“都是直接出自生理的简单反应,都是为了“看“,而没有经过内心的触动和意念。可以说,他们是一群有“人形“而无“人心“的动物,是受着“好奇“与“无聊“驱使的生活旁观者,是“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小说写了一个片断,主要情节是“看客“们“看“示众,读完以后才发现小说的寓意却是把“看客“们拿来“示众“,让“看客““示众““看客“表演着他们的“看“读者看出了“看客“们的“看“的悲哀与沉痛,反过来一想,扪心自问:我也是其中的一个“看客“么?小说的寓意和目的就实现了。在这里,“示众“和小说《示众》都是象征的。
小说《离婚》也有其象征和隐喻性。小说的表层故事是写爱姑找夫家去“离婚“,实际上是写她要在老爷、大人和洋少爷们面前去“评理”、“出气“,证明自己婚姻的合“礼”、合法性。她的目的并不是要“离婚“,是因她的丈夫“小畜生“在外面姘上了小寡妇,她认为自己15岁就用“花轿“抬到施家做媳妇,……三茶六礼“的定礼,平时“低头进,低头出“,严守妇道,“一礼不缺“。而丈夫却在找了小寡妇。要赶她出去。她为此而“不平“,要找人评说道理,甚至想“给他们一个颜色看“。由此可见,爱姑的本意并不是想与夫家闹离婚,而是争得自己“做媳妇“的位置,她不过是在为“想做奴隶而不得“的位置而奋斗。更有意味的是,爱姑自认有理,所依据的是自己的婚姻和行为合乎传统的“礼“,殊不知她丈夫的找小寡妇也是合乎“礼“的,“礼“让女人有节操,守妇道,但并没有限制丈夫“妻妾成群“的梦想,只不过“礼“中规定了她的“妻“的地位,“小寡妇“是“妾“的位置而已。妻妾之分不过是名份、称呼的不同,要以丈夫的意见和妻的忍耐程度为前提,一旦丈夫不愿意,他……休妻“,或者是妻的大吵大闹,更为丈夫的“休妻“提供了口实。爱姑自认是有理和礼的,小畜生的行为也是合“礼“的,这些“礼“都是由男人们设置而服务于他们自己的,并且,“礼“的背后是权力,是“知书识理“者的专利,解释权握在他们手上。所以,小说写到爱姑要找老爷、大人们去评理和说礼,想从他们那里获得“理“的支持。结果是老爷和大人们的“理“都是一样的“同理““走散的好“,赞同夫家的“离婚“,休掉爱姑。爱姑从“不平“到“后悔“,再心存感激,还“谢谢慰老爷“,爱姑的心理防线被击破而垮塌,她在懵懵懂懂中承认……理“的高深和“礼“的不可评说。“礼“是男人的护身符,也是知识者和权力者的把戏,由他们所确立,也由他们去判定,合礼与非礼并没有固定的一个标准,如果要说有的话,就是男人中心和权力至上。爱姑自认有“理“,也合乎“礼“,但她不知“礼“的标准是双重的,男人和女人有不同;“礼“之理也是不可讲的,更不会由女人们去“品评“和“论说“,连她的父亲和兄弟们也不知“礼“的深浅,因为他们不“知书“,没有多少文化,“礼“是写在书上的,是有知识的特权,连庄木三、爱姑们所知的“礼“也是经“知书“者所说,再由他们去“信“,去做的。他们有理说不清,只好……武力““打架“,“拆“了施家的灶。连进过“高门大户“,有威望的庄木三到了城里的“大人“面前,也变得一言不发。难道他先是知道“礼“之“理“的不可说的么?至少他在“威严“而“知书识理“的大人们面前,是无话可说的了。
小说设置了两个场景,在“船上“和在慰老爷“家里“,乡村村民和知书识理的老爷们对“离婚“有着不同的看法和反应。淳朴的乡民自有公道,不断说“对对“,为爱姑的勇气而佩服,赞赏庄木三一家的行为。但老爷们却不讲公道话,虽“知书“但不识常理。“离婚“在小说里是一个事件,也是一个象征符号,它本身是指对一种秩序和关系的拆解和分离,小说《离婚》背后却隐喻着对“礼“之“理“的双重性和权力性的嘲讽;“礼“是不可讲,不可说的,实是无理的。爱姑的“离婚“也成了一个自我反讽,她不想离而被“离“,她从大“闹“而“恭恭敬敬“,从大“吵“而被“炒“,所有的努力结果都转向了自己,你说就是你错,你闹就是你的不对,在“礼“面前,哪有爱姑说话的权力?“礼“是不由讨论的,不知爱姑在被“离婚“,被以“九十元“物化后是否马上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鲁迅小说也带来了中国小说叙述方式上的革命,他巧妙而精心地选择叙述者,在隐含作者和叙述者间设置距离,形成叙述的反讽,在读者、隐含作者和人物之间取消间隔,把主体情绪融入叙述,产生一种诗性化的抒情效果。相对于传统情节化小说,鲁迅创造了现代心理小说和象征小说。在艺术上,《孔乙己》看与被看“叙述视角的设置,《示众》象征寓意的“突转“,《伤逝》和《故乡》的抒情性回忆视角,以及《阿Q正传》等作品对杂文等非小说文体的大量引入都有“创新“和“革命“的意义。
鲁迅小说的语言也有创造和实验性,他对语言有“洁癖“,追求语言的节俭、含蓄和凝练,善于巧妙使用动词和副词。当然,在表达情感的繁复与痛苦时,他也不吝啬使用语言的冗长与重复。含蓄、凝练是鲁迅小说的主流,复沓、冗长、象征的笔墨也时有所见,二者交替、混合,各有所长。
《故事新编》是鲁迅创作的一部寓言小说,也是一部不像小说的小说。它收有8篇小说,从1922年到1935年,鲁迅从神话传说、历史故事中取材加以自由演绎,“新编“而成。它以反时空、反逻辑、反理性的创作方法大胆地进行小说的文体实验,把杂文笔法、戏剧程式、故事演义混在一起,把历史人物与现实场景、英雄事迹与世俗生活、客体对象与自我感受融注为对历史、文化意义的解构,对现实、生命的复杂体验。整部小说是“反讽“的,也是象征的,它的每一篇都有自己的不同意义,从第一篇的《补天》到最后一篇的《起死》又构成一个整体的意义,分开是独立的,合起也是一部大小说。它的意义也是连贯、统一的,它在对历史上的创造者、英雄、名家和圣人的生存状态与意义关怀的悲剧性和荒诞性的表现,既刨了中国历史……“祖坟“,又敞露了人与文化的无意义性。鲁迅是绝望的,但又是反讽、喜剧性的。他站在文化“废墟“边上发出“笑“,坐在“坟“中间做小说的“游戏“。他从来没有享受到这样的潇洒、从容和幽默,他有庄子式的思维,有儒家“内圣外王“的境界,更有存在主义者的超越意识,体现的却是一个现代思想者和文学家的“怀疑““反叛”、“抗争“和“创造“精神和智慧。有了《故事新编》,中国就有了另一种历史,有了另一种文化,也有……大“小说,有了真正的中国现代派小说和寓言小说。
鲁迅是现代中国小说的开创者和建设者,他的小说不仅仅只是语言的文体形式,而是文化的、思想的、情感的和语言的变革、综合和创造。它是立体的、圆柱体的世界,不是平面的、直线的图形。阅读鲁迅需要积累有一定的历史文化知识,有较深的社会阅历和人生体验,有自己的审美鉴赏力,否则,对读者自己是一种负担,对鲁迅也是一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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