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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新娘该准备什么东西,比如衣服之类的急《各具特色的民居》结婚的传统习俗

传统婚礼:提亲,亦称求婚。即由媒人到男方提亲,或由媒人先到男方介绍女方情况,男方认可再到女方提亲。合婚。这里有两个环节,双方提亲认可后,即由媒人把女方姓名、生辰八字、籍贯、祖宗三代写成庚贴送交男方。三天内若男方家里没有发生意外不吉祥的事,如碰破碗、锅等,这叫做“三日好”。有这个好兆头,男方才答应互换庚帖。换了庚帖再各自请人占卜合婚,确认男女双方是相生还是相克。定亲。合婚之后,就进入了定亲阶段,即由男方备礼物到女方定下亲事。礼物通常是一对金耳环或一枚金戒指,也有送金项链的,还有白糖、面条,这是表示订婚的信物。女方在定亲礼时,要给亲朋邻里分送糖果饼食,告知亲事已定,定亲后便行聘礼。行聘,亦称送聘。过去的聘礼,富有人家是金银、彩缎、猪羊酒果;贫者则是槟榔、鸡酒而已。潮州人把槟榔当作吉祥如意的象征,是甚有特色的行聘礼物。现代的聘礼包括实物和现金。实物必各四式以上:白糖、面条、大吉(潮州柑)、金银首饰、布料、饼食等,但不能为奇数,务必偶数。现金也称为聘金,分一份、二份、四份不等,但都是成倍数的。在送聘中,女方要有回礼,即把聘礼中的饼食部分退还,并回赠“鸳鸯蕉”、桔、猪心等。鸳鸯蕉即两个并生的香蕉,象征百年偕老;桔谐音“吉”,象征大吉;猪心(一半留在女方)象征同心。双方这时还要用对方礼物中的饼食郑重其事地分赠给亲朋邻里,报告结婚喜期。亲朋邻里也要回赠礼物表示祝贺。请期,行聘礼后,就要选择结婚的日期,并转告女方,包括通知女方什么时候剪裁结婚礼服,什么时候“挽面”,什么时辰沐浴,什么时辰迎娶等。请期所请的时辰大多在黑夜里,潮俗保持黑夜迎亲的婚俗,实是远古的遗风。迎亲,这是新郎到女家迎娶新娘的仪式,也是婚礼中最主要的程序。迎亲有两种:一种是新郎迎亲,另一种是男方请“好命人”代迎。这时,新娘往往放声大哭,这叫“哭嫁”。一方面是为远别父母亲而哭,另一方面据说只有流泪,才能使娘家富裕。彩轿来到夫家门口,夫家要放鞭炮迎接。新郎用脚踢轿,卷轿帘,拔下新娘头上的如意,往新娘额上作势欲扎。踢轿、扎如意,意在给新娘下马威:今后一切须如夫意。这是夫权的暗示。接着新娘在伴娘搀扶下跨过门槛底下一堆燃着的“火烟”。新娘进门之后,要在婆家请来的“青娘母”陪伴下,与新郎吃“合房圆”,进洞房,上厅堂给长辈、平辈端茶行礼等。这时,青娘母应在旁诵祝颂歌辞。娘家在新娘迎娶当天,要派小舅子送百合汤赠与男方,愿新娘在婆家人人合意。第二天要给新娘送木耳猪心汤,期望新娘不要忘了娘家亲人。只有第三次才能在娘家住上几天,好好倾吐思念父母之情。这里的姑娘出嫁时还有分赠“姐妹钱”的习俗。“姐妹钱”是由前来迎娶的新郎分赠给送新娘上路的弟妹们,一般是4元4角8分。分赠姐妹钱一对男女代送,含意“好”。448分,寓“世世好”和“世世不分(离)”之意。新郎在布置新房时,要举行庄严的“安床”仪式。安床之时宴请算命先生择日,床头朝向也有个讲究。在安床时,要做“四句”以图吉利。当新娘艳妆浓抹、将上花轿的时候,新娘娘家的人,便要端一盆清水,向花轿泼洒,边泼边念:“钵水泼上轿,新娘变新样。”寄寓对出嫁新娘的祝愿。不过,现在泼洒的当然不再是花轿,而是自行车或是摩托车、小轿车了。新娘的嫁妆中,过去还必须备有两双木履,除方便日常生活外,也取“同偕老”或“亦步亦趋”之意。新娘过门后,隔一天清早就要起床下厨,亲自做一碗甜米饭,待家翁、家婆及丈夫的兄弟姐妹起床后,请他们各尝一点。据说,这碗甜饭,糖要从娘家带来,做饭时还必须将一口自己的唾液掺进米汤中。当然,唾液掺米汤得悄悄进行,吃的人也不必多问。这一习俗意味着夫家的人吃了含有新娘唾液的甜米饭,新娘和全家大小就能融洽相处,生活和睦。新婚三夭内,新娘子与公婆应避免相见。第四天一早,新娘要到新居所在地的公共井汲水。汲水前先将一小撮红糖和一小撮由娘家带来的泥土投入井中。这是为使新娘此后不致“水土不服”,且能和邻里和谐相处。闹洞房近年来兴起的一项民俗活动,就是在子夜时分拜财神。无论是哪一个地区,婚礼的最高潮是“闹洞房”。潮汕也如此。香包是新娘出嫁前躲在闺房里刺绣的,人们要从这些刺绣工艺品的手艺高低、数量多寡来品评新娘的灵巧与笨拙、勤劳与懒惰。你如果想一睹新娘的芳容,必须说出吉祥如意的“四句”,新娘才肯放下遮面的扇。也有一些生性诙谐的闹客,运用先抑后扬或先扬后抑的手法,把个新娘弄得不知如何回答。特殊婚俗过去,潮汕地区还存在许多特殊的婚姻习俗,随着社会的进步,这形形式式的婚姻习俗,有的已被淘汰,有的虽然尚存其名,但形式已经完全改观。指婚(也称娃娃亲):旧交或要好亲友,由双方父母作主,指定怀胎的二家婴孩出世后若是一男一女即作未来夫妻,称指腹婚。男女双方长大后不管中意与否,由双方父母择日完婚,谓之‘转屋”。

潮汕媳妇的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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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娶时传授家规:女子出嫁时,除父母长辈教以当媳妇的一般道理和知识外,有个仪式是要女儿坐在水缸上,然后才上花轿。此俗寓示女儿要像水缸一样要“大器量”,心胸豁达,勿斤斤计较。

认米缸:听翁姑介绍米缸位置、家中大小人口煮饭烧粥数量等。

采水缸:听翁姑告知到什么地方打水,水桶、桶担钩挂在什么地方以及饮水如何保持卫生等。

搅米泔缸:用木棒搅拌,让媳妇看看里面没有生米熟饭,示意不能浪费。

生火:教媳妇生火煮饭。习俗新娘进门要顶替翁姑或妯娌做饭。即使富户人家有女佣煮饭,也要十二天,或一月或四个月参加做饭。

站着吃饭:新娘初到要尊老惜幼,开始站着吃饭,且要为长辈添饭。待四天,十二天,父母劝儿媳坐着吃或不必为长辈添饭时才免此礼。还有,如不可站门槛,不可坐正堂;捧茶要按宾主排辈。

洗衣服:须先洗男服后洗女服,先洗长辈衣服,后洗小辈衣服,先洗深色衣服,后洗浅色衣服等)

各个地区的民俗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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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素净大方的基诺族穿着

基诺族的衣裙,用本民族特意纺织的衣裳布与裙子布缝制,衣裙上的花纹图案,在织布时就作过了巧妙安排,凡是可织出来的图案均在织布时织在布上。因此,布料有上衣布和裙子布之分,一般不可混用。传统的服装,以白色和黑色为基本色调,因纺织工艺落后,所织棉布缺乏紧密、光滑之感,近似麻布。基诺族酷爱刺绣花纹图案,无认男装女装都爱用横、直彩条和几何形图案装饰。男子上衣是无领、无扣的对襟衫,用织有纵横交错的彩色条格白布缝制。上衣的胸部以上部分强有彩色条格,横向彩条色彩斑斓,极为显眼。衣服背部中央乡中有一个6寸见方的图案,四周配有放射性线条,开如一朵葵花。但又有太阳放光之状。基诺语称这一图案为“波罗阿波”,有太阳花与月亮花之意。衣襟边沿、袖根部、肘部和袖口等部位,都镶有数道术为显眼的横向彩条。白底上衣,被特意织上的图案和红、黄、蓝、黑相间的彩条装饰成一件色彩鲜明的花衣。

男裤为阔裆肥裤管白裤,裤脚边沿同样镶有横向红、黑、白三色相间彩条。宽大的裤腰两侧各开一道3寸长的口子,缝有一块四方形黑布。白裤在腹前打折,用缀有彩色缨穗的腰带扎系于腰部。男子头上蓄有三撮长发,用1米多长的黑色头巾包头。小腿上缠有裹脚布。男子衣服厚实宽松,穿在身上,增强了男人的壮实、强悍英姿。女子用织有彩条,再加绣图案的布片束胸。上衣色调多为青色、黑色、无领、对襟,着意用红、黄、黑、白彩色横条装饰衣襟边沿和衣袖手旁观。但凡女子,老幼均系长及膝盖,上端白、下端黑的开合围裙,裙沿上镶红条作饰,于腹前开合系于腰间。成年女子头戴织有纵向彩条的尖顶三角形白布帽,两侧帽角下垂披于肩头,额头部位的帽沿外翻,开若一保尖顶白色筲箕扣在后脑勺上。未婚女好挽发于脑后,已婚妇女挽发于胶额上方。女子着装,简朴中透出素雅,使基诺族姑娘显得楚楚动人。

基诺族服装的鲜明特点是用彩条装饰袖管和衣襟边沿及后背。人们以彩条饰衣,据说与天上彩虹有关。民间传说,古时候,有一对基诺族男女死相恋难分难舍。一个穷凶极恶的富家公子见那姑娘美丽无比,顿生歹意,用计抢走姑娘,逼其成婚。姑娘不从,被打得遍体鳞伤,死去活来。她的恋人历尽万苦千辛,救出姑娘。俩人逃离虎口不处,富家公子带人追来,年轻伙子腿中数箭,倒在地上。大灾临头多时,天空中出现了几道彩虹缠住这对恋人,放出七彩光芒逼退了富家公子,一对恋人在彩虹环绕之中腾空而起,升上空中……。因此后人在缝制衣服时,便用彩条暗寓彩虹,以求吉祥免灾。

2.昆明民风民俗

昆明是一个多民族汇集的城市,世居26个民族,形成聚居村或混居村街的有汉、彝、回、白、苗、哈尼、壮、傣、僳僳等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各民族既相互影响,融汇贯通,同时又保持各自的民族传统,延续着许多独特的生活方式、民俗习惯和文化艺术。生活在昆明地区的各民族同胞热情好客,能歌善舞,民风纯朴,无论是其待人接物的礼仪、风味独特的饮食、绚丽多彩的服饰,还是风格各异的民居建筑、妙趣横生的婚嫁,都能使人感受到鲜明的民族特色。

在众多的民族节日中,彝族的“火把节”,白族的“三月街”,“绕三灵”,傣族的“泼水节”,苗族的“踩花山”,僳僳族的“刀杆节”等久负盛名,节日活动丰富多彩。每逢节日,各民族群众都会穿上自己手工刺绣染制的民族盛装,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起,举行摔跤、斗牛、对歌等活动。按照岁时节令,农历三月初三的西山调子盛会、正月初九的金殿踏春、九九重阳的螺峰登高、中秋之夜的大观赏月等许多习俗在民间十分流行。

昆明地方文艺种类繁多,滇剧、花灯、昆曲、民歌小调以及少数民族剧种、民间叙事长诗、民间传说等,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和传颂,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布依族的家教家教,是老一辈对晚辈传教自己本民族伦理道德的一种方式,也可称家训。布依族认为:“家教不严;祸害子孙。”

布依族人民礼貌好客、俭朴恭谦、尊老爱幼、扶善治恶,是老一辈严于律己的身教和苦口婆心的言教培育出来的。布依老人常自勉:“族旺家兴全靠人,树大叶茂全靠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布依人入学读书的极少,从生到死,都是生活在家族的范围内。所以,布依族的家庭是终其子女一生的教育基地,家教是终身的教育方式。

布依族的家教,从幼年时代就开始抓起。“小小不扳,大了压弯”、“不教不说,观世堕落”,这是老人告诫年轻父母的话。年轻父母总是按老一辈传下来的行为规范,以慈爱的态度尽量用身教让孩子潜移默化,不让孩子染上骄、懒、贪的坏习。他们教育儿童.“担子要捆紧,做事要懂礼”、“憨人不读书,读书人不憨”、“灵人争时间,憨人混光阴”、“廊糖水滴旧窝,后辈跟着前辈学。”

老年人对年轻人的教育,重在如何做人。如:“好吃莫多吃,伶言莫说尽”、“父母留浅吃浅,不要抢人吃;父母留深吃深,不要坑人吃”、“相交要直言直语,做事要礼仪在先”、“寨邻有难多帮衬,自家天塌众人撑”、“正道之财不嫌多,不义之财莫沾摸”、“憨人要多顾,灵人可少助”等等。

传统的布依族家庭实行家长制,年最老者为长。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的人家很多,给家教提供了土壤和条件。对布依族中在外做事或当官的人,老人的告诫语言有:“为官宦要识文化,做官要碴王法”、“河清能见底,官清能见心”、“当官不知足,目间百姓哭”。……

布依族有着世世代代的家教传统。新娘出嫁时,其母要唱《临嫁训女》教育新娘“……天上老天是大家的天,父母是自家的天,好吃的东西要留给公婆,你不留人家说你木懂礼。……”

布依族老人病危临终时,寨中有名望的长者要替代病危老人向其子女唱《遗训歌》。训诫后人对老人的遗产“弟兄互相分……姊妹互相分,心窄不要吵架,心恨也不要打架,免得在老人面前丢脸,也免得在朋友面前丢脸。”

大家庭生活,常使晚辈亲眼目睹老人的所做所为,家长常以身作则,为下一代树立榜样。老人的失误,又常要求下一进行弥补。这种不断完善的家教,利族利民,利国利家,世造就出大批优秀的布依儿女——罗平县钟山乡小德江村的李齐,从小受布依族家教的影响,勤劳纯朴,见义勇为。40年初曾带领青年向土豪劣绅进行清算斗争。加入游击队和党组织后,承担后勤工作,走村串寨,筹粮筹款。部队外出开辟新区时,他往往在部队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就做好了安排部队食宿的准备,多年如一日,任劳任怨。李家齐不幸身陷魔掌后,面对敌人的酷刑拷打,坚强勇敢,最后被敌人割舌、剥皮、抽筋,壮烈牺牲。表现了一个布依族共产党员的高尚气节。

历任罗平县第八、九、十届副县长的布依族女儿熊秀芬,一生廉洁自律,生活简朴,工作认真,平易近人。当副县长时,分管干部人事工作,而爱人却是农民。熊虽对其丈夫情感甚深,但并没有因为自己手中有权而给丈夫安排工作。临终前,县上的几位负责人请她提出个人的要求。她只要求她死后,丧事一切从简。又问及她的丈夫、儿女需不需要什么照顾时,熊副县长沉默了一会,才回答:“我爱人是个老好人,在农村习惯了,勤脚快手的。县政府招待所杂事多,经常找临时工。在招待所忙的时节,请让他优先来招待所当当临时工吧。”

布依族的家教,是我国宝贵的道德遗产之一。当官者如能熟悉并接受一些布依族的家训,可免于陷下腐败罪恶的泥坑;为民者如能熟悉并接受一些布依族的家训,能使自己变成一个文明、善良的人。

4.苗族民俗风情

苗族先民于秦汉时聚居在“五溪”地区,即今湘西、黔东等地。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苗族历史久远,其先民可能是古代三南的一部分。一说渊源于殷周时代的“鬃”人。秦汉时主要居住在湘西、黔东一带,包括在“长沙、武陵变’或“五溪蛮”的名称之中,以后逐渐迁徙,散布在西南各地山区。还有认为是和远古的“九黎”有关。四川、贵州、湖南的苗族至今把蚩尤当做自己的祖先。传说蚩尤是“九黎”之君,在5000年前,九黎部落与黄帝部落冲突,败而退出黄河下游,占据长江中、下游。逐渐形成“三苗”。公元前2世纪后,苗族先民大部分已迁至湘、鄂、川、黔等地。海南的苗族是十六世纪从广西去的士兵。

苗族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人口:970,000人。苗族的历史悠久,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苗族没有文字,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苗族居住在高山地带,以农业为主,农作物有旱稻。包谷,荞子,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是麻,一般是自己种麻,自己纺织.苗族人民有丰富的民间口头文学,如古歌,诗歌、情歌等等。苗族也善舞蹈,芦笙舞最为流行。

云南苗族人口90.7万,占中国苗族人口的12.2%。主要聚居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昭通地区以及武定、禄劝等县。苗族有本民族的语言文字。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分三大方言:湘西、黔东和川黔滇。1956年后,设计了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很大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

苗族地区以农业为主,以狩猎为辅。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剪纸、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驰名中外。其中,苗族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苗族服饰多达一百三十多种,可以同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服饰相媲美。苗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尤以情歌、酒歌享有盛名。芦笙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乐器。

苗族以能歌善舞著称,苗族民歌尤其丰富,每年农历正月初二或5月5日花山节(即踩花山),青年男女欢聚一起踩鼓,跳芦笙舞,对歌抒情,寻求配偶,同时举行爬花杆、斗占比赛。苗族擅长渍麻织布、剌绣、蜡染,工艺精湛,深得国内外赞誉。青年男女喜穿“五色斑衣”,集蜡染、剌绣于一身,绚丽多姿。苗族主要从事家业。过去,狩猎是一项主要的副业,常用弓弩、火枪围猎猎物,实行“隔山打鸟,见者有份”的分配方式。一些苗族同胞信仰民间多神教和基督教。

【礼仪】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宴会上以鸡、鸭待客为佳肴,尤以心、肝最贵重,要先给给客人或长者,客人则分给众人享用,次序是先长后幼。客人不要称主人“苗子”,他们喜自称“蒙”。

【服饰】

喜戴银饰是苗族姑娘的天性,她们挽发髻于头顶,戴上高约20公分左右,制作精美的银花冠,花冠前方插有6根高低不齐的银翘翅,上面大都打制着二龙戏珠图案。有的地区,银冠上除插银片外,还插高约1公尺的银牛角,角尖系彩飘,更显的高贵富丽。银冠下沿,圈挂银花带,下垂一排小银花坠,脖子上戴的银项圈有好几层,多以银片打制花和小银环连套而成。前胸戴银锁和银压领,胸前、背后戴的是银披风,下垂许多小银铃。耳环、手镯都是银制品。只有两只衣袖才呈现出以火红色为主基调的刺绣,但袖口还镶嵌着一圈较宽的银饰。苗家姑娘盛装的服饰常常有数公斤重,有的是几代人积累继承下来的。素有“花衣银装赛天仙”的美称。苗家银饰的工艺,华丽考究、巧夺天工,充分显示了苗族人民的智慧和才能。苗族的服饰各地不完全相同,男子多用布包头,身穿短衣裤,但苗族妇女的穿戴普遍比较讲究,尤其是盛装,极为精美,花饰很多,有的裙子有四十多层,故名“百褶裙”。衣裙上面绣制的各种图案,古色古香,异彩纷呈。妇女擅长纺织、刺绣、蜡染,工艺十分精湛。

【习俗】

在苗族人家做客,切记不能去夹鸡头吃。客人一般也不能夹鸡肝、鸡杂和鸡腿,鸡胆、鸡杂要敬老年妇女,鸡腿则是留给小孩的。当你离开苗族主人家时,一定要有礼貌地说声“哇周”,意为“谢谢”,感谢苗家对你的盛情款待。

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疯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

【婚俗】

苗族是一夫一妻制,男女青年婚前有传统的社交活动。如“会姑娘”就是苗族青年自由恋爱的方式。苗族的传统节日是一年一度的花山节(农历正月初五举行,又名"踩花山"),这是苗族人民最盛的节日,节日期间,身着节日盛装的男女青年欢聚对歌,表演踩鼓,跳狮子和芦笙舞,热闹非凡。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作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食俗】

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

以辣椒为主要调味品,有的地区甚至有“无辣不成菜”之说。苗族的菜肴种类繁多,常见的蔬菜有豆类、瓜类和青菜、萝卜,大部分苗族都善作豆制品。

各地苗族普遍喜食酸味菜肴,酸汤家家必备。酸汤是用米汤或豆腐水,放入瓦罐中3-5天发酵后,即可用来煮肉,煮鱼,煮菜。

苗族的食物保存,普遍采用腌制法,蔬菜、鸡、鸭、鱼、肉都喜欢腌成酸味的。苗族几乎家家都有腌制食品的坛子,统称酸坛。

苗族酿酒历史悠久,从制曲、发酵、蒸馏、勾兑、窖藏都有一套完整的工艺。日常饮料以油茶最为普遍。湘西苗族还特制有一种万花茶。酸汤也是常见的饮料。

典型食品主要有:血灌汤、辣椒骨、苗乡龟凤汤、绵菜粑、虫茶、万花茶、捣鱼、酸汤鱼等。

【节庆】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节日较多,除传统年节、祭祀节日外,还有专门与吃有关的节日。如:吃鸭节、吃新节、杀鱼节、采茶节等。过节除备酒肉外,还要必备节令食品。

苗年苗年一般先在正月第一个卯日,历时三、五天或十五天。年前,各家各户都要备丰盛的年食,除杀猪、宰羊(牛)外,还要备足糯米酒。年饭丰盛,讲究“七色皆备”、“五味俱全”,并用最好的糯米打“年粑”。互相宴请馈赠。

杀鱼节多在江边,由妇女带上饭、腊肉、香肠等酒菜,只要捉到鱼,即燃起篝火,架锅煮鱼直到尽兴方归。

“祭鼓节”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踩花山是境内苗族人民的盛大传统节日,一般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初三、初六这几天举办。凡有苗族居住的各县,这几天都要立花杆,举行隆重的踩花山活动。这既是苗族男女青年谈情说爱的好时机,也是苗族人民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苗家男女老少,穿金戴银,从四面八方赶到花杆脚下,吹芦生、弹响蔑、跳脚架、耍大刀、斗牛、摔跤、斗画眉、爬花杆。

打背节流行于境内富宁县的部分地区,于每年农历正月初三到十五这几天举行,是苗族男女青年的节日。节日中,男女青年欢聚在风景优美的山坡上,当打背开始时,男的蜂拥而出,冲到自己选中的姑娘面前,一手挽住姑娘的脖子,一手蒙住姑娘的眼睛,其他小伙子去打她的背。姑娘也不甘示弱,一边大笑,一边挣扎。挣脱时,捉住小伙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整个场地,男追女逐,欢蹦乱跳。打累了,男女双双即各找一个地方打土电话(即用两个竹筒,中间连一长线,各在一方对着竹筒讲话、唱歌都能听见),相互倾吐蜜语衷情,以企结成伴侣。情投意合后,再告诉父母,择吉日成亲。

【建筑】

由于长期分散居住,形成了不同地区各自的特点,房屋多系木结构,以瓦、杉皮或茅草等盖顶,黔中或黔西地区有用薄石板盖顶。山区多为吊脚楼;海南岛和云南昭通等地则住长形茅草房或以树干交叉搭成的“杈杈房”;湘西一带则为石屋。

苗族多居住在山区,住房多以树栅为墙,削树皮为壁,编时为瓦,或以士善墙,竹片或木片做瓦,内分卧室、厨房和畜厩,摆设简单。部分苗族居住在坝区,住房亦有水土结构的瓦房,内分三室,左右室各设一侧门,中室设大门,亦即正门。在部分苗族中,正门一般不得随便出入,凡家中遇有婚丧嫁娶或祭把等活动,方能由正门出入。

5.纳西婚俗

丽江坝区过去的纳西人,由于在1723年雍正实行改土归流的政策首汉族文化影响加深,在婚姻上也已实行一夫一妻和父母包办婚姻的制度。儿女婚事由父母做主,媒人撮合,以牛、羊、猪,酒聘娶。婚姻讲究门当户对,三从四德,夫唱妇随等汉族传统伦理,丽江纳西与汉族、藏族联姻的较多。在本民族内部,同姓不同宗的人可以通婚,但绝对禁止同家族的人结亲。结婚,一股都要经过订亲、请酒,举行婚礼的程序:

订亲,纳西语叫“日蚌”,意为“送俩”。男孩长至五。六岁时,父母便注意给他物色媳妇,请算命先生或祭司东巴排八字,对生辰,或者到寺庙烧香求签。若是相中的女孩与儿子的生辰属相相合时,父母便托媒人带一壶酒去女家为儿子说来。如女方父母同意,待女孩十岁左右即择日举行讨婚礼。订婚时,男家须向女方送礼物,第一次称为“小酒”,男方送给女家白米二升(约20斤》、酒一坛(约5斤)、红糖二至四盒、茶叶二包。其中糖、茶、酒是不可缺少的礼物,其余礼物的多少.视男方的富裕程度决定。小酒之后,任何一方觉得婚事不合适时,都可以反悔,如女方想退婚,必须把所收礼物如数退还男家:茗男家想毁约,把决定通知女方即可。

小酒后隔上一年半载,男家再向女家送第二次礼,叫做过"大酒"。除备有过小酒的礼物外,还要赠送上布一件(7尺左右)、衣服两件、玉或银手镯一对、猪肉三十斤、现金若干等,披红挂彩,由媒人和男家亲友送到女家。女方以酒席相待,客人喝着男家送来的酒,称赞酒好、酒甜,并向结亲的两家祝贺。酒席后,女方送一壶酒和两盒红糖或一些糙把给男家口礼。男家再将女方回赠的酒敬献祖宗,宴请亲友。“大酒”之后,双方再不能反悔婚事。

送“大酒”后的第二天,男家的至亲去女家会亲,从此,两家人开始互访。自可婚到结婚前,男方每年在端午、中秋、冬至三个节日,都要请媒人给女家送去大米一盘(约5斤)。茶叶二包、红糖二盒,有些地方,在丰收农忙时,男方请未婚媳妇帮助割麦一天,选送一、二驮优质小麦馈赠女方,作为女子的“私房”。每年春节,未婚男女各自找个伴友,陪同前往对方家里拜年。任何一方家里有事,对方便前往帮助,但未婚夫妻互相不能谈话和接触,必须严格遵守传统伦理。

男女二十岁左右,方择吉日举行婚礼,纳西语叫“楚美如、意为“娶媳妇"。婚礼由新郎家族中能干的长者,分派同家族的人操办。迎亲的前几天,新郎家的院子内要搭大篷,在大门和院中扎迎亲牌坊。富有人家还挂宫灯、字画,到处张灯结彩。在洞房的门框上方,挂一个用红纸徒糊的筛子,上插三支用柳树或桃时作的箭,井在红纸上写着“麒麟在此”四字,以求驱邪得福。

正式迎亲的头天,媒人带领男家亲友及吹鼓手,抬着迎亲的衣服、布匹、酒、肉、米、糖、茶、月饼和饵炔(米或糯米蒸熟后,再在木模内压成讲),再加三十至五十元半开(过去的价值),前往女家,沿途吹吹打打,好不热闹。女家将男家彩礼放在院中的方桌上,举行简单的点收仪式。送礼的人在女家吃过茶点或便饭即返回。当晚,男家在院中摆上糖果、蜜饯、酒和茶水,招待同付及邻村的青年。男女青年们边唱祝婚歌、边跳舞,猜拳欢笑,以示庆贺。女家亦在本村招待男女青年,唱跳的是“嫁女"古歌.青年们憧憬着未来的幸福生活,欢跳到深夜,新郎和一位父母双全的小男孩或好友同住新房,俗称"压床".象征新郎今后如伴友家一样,儿孙满堂,全家多幅。

第二天正式迎亲,大宴宾朋,又叫“办大酒”。清晨,男家的媒人、吹鼓手及亲友,带着新娘婚礼时需穿戴的衣物,到女家迎接新娘,新娘换上男家送来的新衣服,外罩红大褂,头插首字和鲜花,再蒙上红布头帕,一边拜祭祖先、拜别父母亲友,一边哭泣,表示舍不得离开他们。新娘坐轿或是步行,全凭男家的经济条件与路程远近而定。但她必须在同族长辈、兄弟姐妹及女伴的陪送下前往男家.娘家陪迭的嫁妆,一般有大木柜子两个,箱子一对,被褥二至四床,衣服数套套,绣花鞋一、二十双,火具、铜锅、铜盆,铜壶、铜盘,铜勺,铜锁和铜制的水桶等生活用具,以及梳妆用品,随同新娘送至男家:送亲队伍的前面,中一人手持柏香木做的火把开路、意为清除秽气,驱逐邪恶,大吉大利,途中,“少年们争先恐后抢夺新娘盖脸的红头帕,抢到手后,由新娘用喜糖换回。

新郎穿长衫、马褂,带着礼帽在门前迎候(也有亲自前往女家迎亲的)。新娘一到,新郎上前掀开花轿门帘,扶新娘出轿,然后躬身向送亲的人们致谢。新娘进大门时,必须跨过门槛正中的“马鞍”(是用大红纸包贴在门尴上的),意思是跨过“马鞍”,就算是男家的成员了.新娘和新良。先菱惜上或厨届的祖先台前拜祭祖宗,然后进入洞房,新郎要立即换上新娘送的栓有红丝线的新鞋,表示今后永不分离,然后出新房招呼客人。新娘”在房内脱下红大褂,重新梳妆打扮。过一会,伴友们簇拥着新郎,新娘至堂屋,举行“分大小仪式”,即依长幼亲疏拜谢新郎方面的长辈,最后敬拜来宾。

仪式结束后,按照传统习惯,男女宾客分别入席就座•男宾席上,新娘的兄弟或侄子被尊为上宾,坐于首席,女宾席上,新娘的母亲和伴女最受尊重:其余来宾,依长幼亲疏入座。喜宴至少摆六盘六碗,新郎向男宾席敬酒,新娘到女宾席劝饮.亲朋们开怀帧饮,祝新夫妇永结同心。夜晚,青年们围着篝火唱跳婚歌、喜歌和欢乐调,有的通宵达旦。主人以酒、茶、瓜果、糖点盛请招待客人,新郎、新娘亦出来敬酒。来宾兴致越高,主人便越感到荣耀和吉祥.新郎、新娘人洞房后,有些地方有闹洞房的习俗。

第三天新人回门,由女家宴客。早餐后,妆扮好的新娘、新郎,在男女伴友和亲属的陪同下,赴女方家省亲,并带去茶、糖、肉、饵块等礼物;快到娘家时,新娘放声哭泣,表示急叨地想见父母和兄弟姐妹。到女家后,新夫妇先拜祖先,继拜父母和长辈,最后向客人敬酒行礼:新郎行三礼九叩,新娘行四礼八拜。客人们畅饮祝福,并送新娘一些礼物。女方男女青年到新郎和男伴友坐的专席上去敬酒,同时戏弄刁难他们,如在端给他们的大碗卫放根长粉丝;用马尾毛或头发把肉一块块串在一起,把米饭堆得又满又尖等等,当晚,夫妻俩必须返回,不能留宿女家,女家应回赠些酒、糖之类的礼物给女儿、女婿。

第四天如果新郎与新娘如离丽江古城近,就同游丽江古城街,给路遇的亲友散发喜糖。第五天,新娘独自回娘家省亲,同母亲。姐妹、女伴谈话。父母则再次教育她待人处事、生活等方面的规矩和礼节。但新娘当晚必须返回夫家。

在婚姻关系中,丽江坝区纳西盛行姑舅表亲优先婚配(纳西话叫“阿贝则美该”,意为“舅舅可以强认姑母的女儿为儿媳”)。依照传统风俗,舅父的儿子有优先娶姑表姐妹的权利,即使舅表兄弟是傻子,姑表姐妹也无权拒婚。舅父只有在外甥女病残或八字与儿子不合时,才允许她嫁给

一般婚俗

(一)提亲

在民间,子女到了适婚之龄,做父母的就得着手托媒牵线搭桥,为他们提亲择偶。婚龄因时代而异。

在中国古代,西周以前和西周时期,以男30岁,女20岁作为合适的结婚年龄,唐朝以后,法定婚龄降低许多,据文献记载,唐贞观年间诏令:男20岁,女15岁;唐开元令:男15岁,女13岁;宋天圣令:男15岁,女13岁;宋嘉定年间诏令:男16岁,女14岁,;明洪武年间诏令:男16岁,女14岁;大清通礼规定:男16岁,女14岁。福建民间婚龄基本在官府规定范围内,出入不大。清代,福州一带,男17岁、女15岁以上便可婚配。福建也有少数地区早婚现象严重,情形特殊。以惠安最为典型。在惠安东部一些乡村,孩子于襁褓之中就要订亲,十二三岁即完婚成家。若女孩子到了3岁仍未“有主”,父母亲便会忧心忡忡,唯恐女儿找不到男人。此等陋俗,弊窦丛生,为害非浅。

自民国以来,法定婚龄有所提高。《中华民国民法》规定为男18岁、女16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新婚姻法规定婚龄为男20、女18岁以上;1980年又改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与此相适应,民间婚龄也增大一些。但是,城镇与农村略有差异,一般农村偏低,城镇偏高。农村习尚早婚,城市则普遍晚婚。在城市里,男30、女25岁左右结婚比较多见。农村往往男20、女18岁左右就开始提亲,一到规定年龄,立即结婚;有的还虚报年龄,或未领取结婚证,就提前结婚。惠东一带早婚劣习仍然存在。

旧时,男女授受不亲,婚姻大事身不由己,“男不亲求,女不亲许”,悉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成为缔结婚姻所不可缺少的中介。据史志记载,在厦门,男婚女嫁“先由媒妁介绍”,(民国《厦门市志》卷20《礼俗志》)在政和,“凡男女缔姻,先听媒妁说合”,(清·道光《政和县志》卷1《风俗》)在崇安,“清以前均凭媒妁之言,互通庚帖”,(民国《崇安县新志》卷6《礼俗》)才算正统和合法。这种现象是普遍的。自由恋爱被视为大逆不道,“父母国人皆贱之”。故有俗谚:“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

旧时媒人有官媒、私媒两种,以私媒为多见。官媒是由地方政府设置的。私媒则有职业为媒与临时作媒之分。专职者依此为生,她(他)们消息灵通,经验丰富,常主动上门找当事者说亲;非职业者乃临时为亲朋好友所托而奔走说亲。媒人几乎全由上了年纪的女性充当,所以民间俗称“媒婆”。媒婆大多能说会道,善于左右逢源。一些原本并不相配的婚事,经媒婆摇唇鼓舌、瞒天过海,居然得以说合成功。如果哪一方得罪了媒婆,她们从中作梗,三言二语,也可能把一桩好姻缘给搅散。于是求媒说亲者都不敢怠慢媒人,对媒人的招待都很周到和丰厚。每当媒人光临,无论男女双方,都要按例煮点心款待,甚至置酒犒劳。泉州有句俗语:“要成不成,媒人饭先走。”惠安人则说:“吃成吃成,无吃不成”,“新娘过门算圆满,媒人点心三十六碗”。婚成之日,无论何等媒人,男女双方都要给予一定谢礼,一般男方所馈较多。非职业性媒人,与两家皆系熟人,各自心中有数,花工省,口舌少,不甚计较酬谢。送给媒人谢礼一般是猪脚、线面、糖果、糕饼以及小红包等,俗称“媒人礼”。日后分娩生产时,再给媒人送上一份“抱生饭”。职业媒人的谢礼除上述诸色之外,还得付给媒人钱,其数额未有定规,多依聘金数抽成,由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不等,泰宁一些地方甚至高达百分之十;也有面议“花红”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专制时代婚姻包办的产物。1949年后,大力提倡移风易俗,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社会生活内容的丰富,人际交往广泛,男女青年结识机会增加,恋爱自由、婚姻自由蔚然成风。然而,由于封建残余的影响,传统观念的流长,婚姻自主尚未完全实现,旧俗遗风在某种程度上仍继续存在。许多以自由恋爱结下情愫的青年男女,最后都得征求父母的意见。双方父母都赞同、支持固然皆大欢喜,但只要有一方家长表示异议,事情就比较棘手。遇此难题者,经抗争、通融,有的终成眷属;但因此半途而废的也不少,特别在农村更为常见。有的男方父母在了解儿子的恋情并感觉满意后,便会托人出面到女方家中投石问路,洽谈联络、议定婚事。在旧式媒婆越来越少的情况下,介绍人、婚姻介绍所、征婚启事之类的新型“媒人”纷纷出现,颇为活跃。城镇多数青年男女是借助这些渠道而寻得配偶。当然,这些新型“媒人”都只是为男女相识和交往牵线搭桥,提供方便手段。如介绍人,或者是出于对亲朋知交中大龄未婚者的关怀而为之奔走引荐,或者是热心地为同事、友人中的比较般配者创造机会和条件,进行撮合,或者只是因为与男女双方及其家长皆有交情而充当信使的角色。

说媒过程,通常先由男家请媒人到自认为中意的女家攀亲,女方家长若无异议,便会应媒人所求,开具女儿出生的年月日时,俗称“开庚帖”,或称“开生庚”、“开生月”、“出婚头”、“起帖”等。“庚帖”用长方形红纸竖写而成,字数得为偶数,忌单数,上边的出生日期时辰或以生辰八字代之,或直接载以年、月、日、时,其纪年和计时皆以阴历和十二时辰为限。例如,公元1958年戊戌年(肖狗)6月15日9时出生的女子,就写成:“坤造戊戌己未已酉戊辰瑞生”,或者“坤造戊戌年六月十五日辰时瑞生”(男式庚帖在文字上略有改动,将“坤造”改为“乾造”,“瑞生”改为“健生”。)。直接写上年、月、日、时的庚帖,字数可能成单,若出现这种情况,便省去“瑞”字或“健”字,以使字数成双。例如:公元1961年辛丑年(肖牛)12月15日23时出生的女子,就写成:“坤造辛丑年十二月十五日子时生”。

在福建民间,提亲议婚时还要考虑到下面一些因素。

男女之间的年龄差距无严格标准,一般情形男比女大二三岁,最忌大六岁,俗信六岁属“正冲”,不宜结合。也不宜相差十岁以上,“年老不娶少妻”,否则会招致舆论谴责或人言非议。在平和,俗传男女双方年龄相加为五十岁者不宜结亲,因“五十”乃“一百”之半,合而为半,恐难百年偕老,非吉兆也。

说媒的基本条件除了年岁相当之外,还讲究门当户对、财产相若,两家的社会地位和财富不能相去太远,尤其对男家的门第、财产要求比较高。福建旧时尽管“有少年颖异善读书者,家虽贫穷,富贵之人亦乐择为婿”(民国《闽清县志》卷5《礼俗》、民国《沙县志》卷8《礼俗志》),但这毕竟是少数现象。辛亥革命后,男女匹配重门第之风逐渐转变。1949年以后,这种变革更加显著。不过,迄今为止,婚配要“门当户对”的旧观念仍有一定市场,某些家长对于子女择偶不符合“门当户对”条件的,仍会横加干涉和阻拦。

“婚姻者合二姓之好”,议亲之际对同姓联姻也有所禁忌。德化旧时禁止同姓结婚,即使有少数同姓结婚者亦不准载入族谱。但总的看,福建人对同姓联姻的禁忌并不苛严。宁化县石碧村群众反而看重同姓通婚。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反映,石碧村张姓人家,夫妻同姓的占96%;同时,他们也明确反对近亲结婚。

福建部分地区还有某些特别的异姓婚姻禁忌。在泰宁,卢姓与谢姓、张姓与李姓被认为不宜联姻结亲。因为“卢”与“炉”同音,“谢”泰宁土语作“熄灭”之意,俗信如果“卢”、“谢”结合,将似炉火熄灭,不能兴旺发达,故忌讳联亲。“张”和“李”也有类似之意,俗语“有张没李”,是说用具不全,办事困难,有这没那的,土俗引伸为象征有姓张的就没有姓李的,联姻有一方失利,会断子绝孙,故不可通婚。

(二)合婚

女方庚帖由媒人带回男家,进行“合婚”,这相当于“六礼”的“问名”。合婚包括“问神祖”和“合八字”两个部分。具体程序各地不尽相同。一般是男家先将女方庚帖压在家中供奉菩萨或祖先的香炉下,有的则置于灶王爷的牌位前,须存放三日或更长一些时间,以聆听神祖示意。在这一段日子里,若合家诸事顺利,六畜平安,甚至连一块碗、一双筷子都无破损,即为不冲不破之吉兆,算是神祖认可,婚事就能继续。否则要立即退还庚帖,婚事告吹。闽南一些地方俗称这道手续为“压圆”或“三日圆”。在漳平,男家除了将女方庚帖(当地称“婚头”)压在神龛前的香炉下之外,还得盛半碗新汲的井水置于“婚头”之上。三天后家里如未发生任何不吉利或不如意之事,且碗中水也保持清净,便认为兆示吉祥,姑娘贞洁无瑕,成婚有望。反之则婚事中止。在建阳,把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各用一张黄纸书写,压于香炉下,上面各点燃一支香或一支蜡烛。若两支香或蜡烛点完的速度基本相同,就意味着双方般配;若点完的速度相差太大或有一支中途熄灭,则这两人结合将不会和谐美满,婚事便不成功。在崇安,庚帖要放置祖先香位前7天,点燃香烛,不让停熄。如果烛尽香残或杯盘破损,出生年月上又有些抵触,这起婚事就要告吹。

通过“问神祖”程序后,便要请算命先生对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进行“合算”,看是否相合,有无相冲。八字相合则算男女般配,婚姻初现眉目,如相冲相克,则该门亲事只好作罢。八字相合与否,主要根据五行和生肖。在福建,生肖禁忌流行甚广。普遍忌讳女方属虎,又因老虎总是夜间出山觅食,所以对于夜间出生的属虎女子,忌之尤甚。此外,象“白马畏青牛”、“猪猴不到头”、“两虎不同山”、“龙虎两相斗”、“女子属羊守空房”之类的禁忌在许多地方都有讲究。惠安县流传“杀鸡儆猴”、“蛇不同穴”、“马不同房”、“虎会咬猪”的说法。有些方家术士还将生肖与五行联系起来,编排成列:虎、兔属木,蛇、马属火,龙、羊、狗、牛属土,猴、鸡属金,猪、鼠属水。尔后再凭相生相克之道进行推算。

合婚之举是属迷信,但却事关婚姻的成败。因此,那些生肖“不佳”,或所谓年、月、日、时相冲,或八字带有凶煞的女子,往往要把岁数重新安排,虚报生肖属相,如属虎者,上半年出生的就改虎为牛,下半年出生的便虚报成兔;生辰年、月、日、时也得伪造,不祥的时日更改为良辰吉日。目的在于应付合婚,同时也为了能改变自己不好的“命运”。

在安溪一带,合婚时尚有“破月”之忌。男子蛇年出生破正月,鼠年破二月,牛年破三月,猴年破四月,兔年破五月,狗年破六月,猪年破七月,马年破八月,羊年破九月,虎年破十月,鸡年破十一月,龙年破十二月;女子猪、兔、羊年出生破正月,虎、马、狗年破三月,蛇、鸡、牛年破四月,猴、鼠、龙年破六月。俗信男子破月无关紧要,女子破月则危害巨大,娶破月女子为妻者将终生穷困潦倒、家境不顺。因此有关父母一般都虚报女子出生年月,若能瞒过男方,女子本身也浑然不知,那么成婚以后便无甚危害。

莆田、仙游、福清、长乐的一些地方,在媒人说亲的三天里,两家都平安无恙,便是符合神祖之意。随后,男女双方交换庚帖,合对八字。合婚礼仪多由男家进行。在华安、沙县以及三明的洋溪、碧湖等地,男家遣媒议婚时就将男方庚帖交给媒人带至女家,由女家来合婚。

现在,所谓“合婚”对大多数青年来说已很陌生。有些青年男女相恋之后,其父母会在暗中为他们合对八字,基本上是属心理安慰形式,对婚姻的成败一般不起制约作用。在少数乡村,旧式“合婚”做法依然存在。个别地区甚至出现因“合婚”不吉,拆散有情人而造成悲剧的。

(三)相亲

八字既合,接着便要相亲。相亲是在媒人介绍的基础上,男女双方通过会面走访,互相审视人品,察看家况,俗称“看新人”及“看厝”、“看人家”。

福建民间古时少有这一习俗,男女之间的彼此了解主要依靠媒妁之言。若男方欲对女方进一步探个究竟,往往采用“偷看”方式。偷看多由父母、尊长出面,或趁女子外出之机,悄悄跟踪窥视;或隐瞒真实身份,借口买猪、买牛等,前往女方家中暗暗观察,旁敲侧击。一般人都忌讳自己的女儿被对方看到,如果男方偷看被发觉,女方认为很失体面,婚事可能产生麻烦,甚至陷于破裂。

民国以后,相亲之风逐渐普及,但婚姻当事人基本上还无权自己作主,多由父母、尊长越俎代庖。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由男方父母或婶婶、姑姑等出面,择日走访女家。女方家长一般都会让女儿出来露露面,如倒茶、点烟,男方家人乘势打量女子的容貌、身材、体态、举止等。在泉州、连城等地,还有看女子手掌的习俗。相亲时的观手掌不象算命看相者那样考究、玄乎,通常只是根据女子手掌的软硬和皮肤的粗细来判断她是否有福气。手掌柔软、皮肤细嫩的就是好相,而骨骼突出、肌肉僵硬、皮肤粗糙的就是没有福气的恶相。福建民间还普遍忌讳女子“断掌”(亦称“横掌”,即掌上有一条粗深的纹路自左而右横贯正中,如将手掌从中横断),认为这种女子“命硬”,注定要克死丈夫(男子断掌,则被视为当大官之命)。

另一种是男子本人由媒婆或尊长带着到女家相亲,在观察女方的同时,也接受女方的审视。但男女两人并没有长坐倾谈,女子只是稍微现身一下,就又躲入内室。在漳平,相亲俗称“看新娘”,一般是男子站在大坪(天井)内,闺女经过打扮后从左巷头(偏厅)行过大厅进入右巷头,仅此短暂一现而已。与此同时,女方的父母及其他亲属也在观看男子。在建宁,男方登门相亲时,女子先隐蔽窥视,若无异议,便出门倒茶,男子乘机瞥上一眼,若表示同意,就接过茶水。

无论何种形式的相亲,男方如果感到满意,都会有所表示。一般是送给女子一个小红包,俗称“见面礼”,或者连女方家庭其他成员也得搭上一份。在清流等地,男方家人还会留下来吃顿饭再走。在莆仙一带,相亲者若吃下对方煮的点心——鸡蛋、线面,即表示中意。在建阳,男青年临走前,姑娘会亲自泡一碗糖开水端给男青年喝,若男青年喝完这碗糖水,就算是表示满意;若喝下半碗,表示尚须请媒人中介磋商,留有进退周旋的余地;若只是象征性地沾一沾嘴唇,乃出于礼貌,表示不同意该门亲事。

在龙海,相亲时男方送“见面礼”的情形有所不同。男方来到女家,女家即让女儿出厅捧茶,同时也邀亲眷来相男方。男方需将预备好的见面礼——“红包”按亲疏大小一一奉上。一次相亲往往得花千把元的红包钱。相亲后,男女双方中有一方不满意,则可中止议婚。无论议婚成否,男方相亲的红包照样要付给。

男方上门相亲后,女方也会到男家走走。但女子本人不能去,而由尊长出面。主要是察看男方的家庭情况,如家庭成员、环境、房屋、摆设等,也得看看男子的相貌,男家要设宴款待来宾并赠予礼品。在莆田,女方有意于此门亲事的,才留下吃饭。

如今,在城市青年的婚姻礼仪中,旧式相亲已是罕见。自由恋爱者毋须相亲,尽管他们一般都会把恋爱对象带回家中让父母、家人审议,但最后主意基本上还是由自己拿。经介绍人等撮合的,其首次见面则含有一定的相亲意味。若第一次见面印象不错,便有了良好的开端,否则就很难再谈下去。

在农村,相亲习俗依然流行,但其形式和内容已发生较大变化。相亲不全是互访家门,有的是由媒人或介绍人另择地点会面;去相亲时不单由父母、亲戚、媒人等陪同,也有只邀好友知交为伴、甚至独自前往的;相亲过程中,当事人本身接触的时间比较长,彼此观察会相对详细一些,而且通过交谈,也能进一步了解对方的素质、修养。当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相亲的花费也有所增加。不过,在少数地区,相亲时你来我往、新旧杂揉,礼节更繁,耗资更大。在连城,过去男方给女方的“见面礼”一般为2块银元。现在,男青年到女家“看新人”,若同意的话,就得送给姑娘一个红包,约人民币120元。这只是“小看”。另外还有“大看”,主要由父母尊长出面。既为“大看”,红包份量自然加重,且名目增多。除了要给女子本人一个240元左右的大红包外,女家老少、至亲也都得兼顾。给女方父母的红包各为42元,叔伯、婶婶之类各12元,兄嫂弟妹也各12元,其子女各2.2元。这时,女家会招待男方吃点心(蛋、酒、面)。80年代以来,连女家点心的开销也得由男方出120元。男相女后,接着是“看人家”、“看女婿”,即女方家长前往男家察看。男子本人要先在大门口等候,女方家人到时,放炮仗迎接,并得接过女方母亲手中的雨伞,女方接着回送未来女婿一个红包,俗称“接伞礼”。“看人家”时,男方须设宴款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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